加拿大經驗CEC
2008年9月新設的加拿大經驗類別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(CEC),適用對象為:
- 加拿大境內的臨時性外國勞工
- 擁有加拿大教育背景的國際學生
加拿大境內的臨時性外國勞工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:
- 遞件申請前3年內,在加拿大境內曾經有2年以上的全時工作經驗
註:全時工作經驗是指每週工作至少37.5小時
- 從事的工作必須是國家職業分類(NOC)之O、A或B等級
- 必須具備對應NOC職業項目所要求的語言能力,含英文或法文
國際學生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:
- 在加拿大的公立學院或大學至少完成兩年的專業教育;
- 取得學位或文憑;
- 遞件申請前2年內,在加拿大境內曾經有1年以上的全時工作經驗;
註:全時工作經驗是指每週工作至少37.5小時
- 從事職業類別必須為國家職業分類(NOC)所列出的O、A或B類;
- 必須具備對應NOC職業項目所要求的語言能力,含英文或法文
在2009年的四月,加拿大實行了新的開放性工作簽證政策,在加拿大完成兩年以上專業教育的國際學生,一畢業就能申請OWP(Open Work Permit)可長達3年,不需要先找到跟所學專業一致的工作,也無須任何雇主。這項新政策將使國際學生非常容易達到申請資格。